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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2-07-04 点击数:

太原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管理办法

 

为了进一步推进与培养我院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,我院设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( UIT计划),针对我院本科生开展的科学创新训练项目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
    第一条  实施“UIT”计划的目的:

1、落实办学定位。通过实施“UIT”计划,进一步优化培养模式,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。

2、增进师生之间的科研交流合作。通过“UIT”计划,促使教师的教学与科研有机融合,促进教师对学生的指导、合作关系。

3、促进产、学、研合作。“UIT”计划要向社会团体、企业开放,体现产、学、研合作。逐步实现计划的项目来源、经费资助多样化。

第二条  UIT”计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为具有创造性、应用性的新技术、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形成的专利、计算机软件、实验创新成果等;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的调查报告,统计分析报告,咨询报告等;有特色的网站建设等。提交形式为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、专利等。

  第三条 学院成立“UIT”计划领导组,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,领导组由学院院长、各教研室主任组成。领导者负责UIT计划中立项初审、中期检查、成绩申报、成果申报等的具体实施。

第四条 全院二年级和三年级本科生均可申请立项,自主确定项目指导教师。

第五条 申请学生填写《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(UIT)申报书》,填写后,把电子文档和纸质版一并交于学院,项目初审由学院领导组负责,经领导组审定后公布实施。

第六条  UIT”计划项目每年组织申报一次,每项课题由35名学生组成项目组,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,其他为项目参与人,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。

第七条   指导教师负责“UIT”计划项目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,督促项目如期完成。指导教师要发挥好主导作用,放手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,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协作精神,营造一个师生教学相长的学术创新氛围。指导教师的资格为讲师、实验师和工程师以上职称。

第八条  每个项目结题时,应填写《太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(UIT)结题报告》。提交1-2篇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利(专利申请)等成果。

    第九条  申请结题的项目需经院“UIT”计划领导组审核后方可结题。

第十条  学院设立“UIT”计划项目基金,对“UIT”项目进行经费资助。资助项目的金额为300---1000元。

第十一条  学院拨付资助经费用于支付论文版面费等。

第十二条  UIT”计划项目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,不允许延期结项。未能按期完成结题的项目,将被取消相应的资助经费,同时取消其项目资格。

第十三条  学院从优秀的院级项目中推选校级项目。

第十四条  该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 

   环境与资源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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